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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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浙江省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建议答复​
来源:浙江省林业局 作者:浙江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8-10
  

浙林提〔2022〕68号

练素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33号提案《关于加强浙江省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竹产业是浙江林业传统优势产业,也是我省农业十大主导产业之一。多年来,我省竹产业为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浙江经济发展和美丽浙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竹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竹产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2020年,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8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林改〔2020〕38号),并在杭州召开了部分重点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交流各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推进竹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出台《关于印发推进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林改〔2021〕50号),为我省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引擎。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积极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行深入研究,落实相关措施,不断强化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

一、关于加大科研投入吸引创新人才的建议

我省一直重视竹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工作,强化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十三五”以来,省级财政在竹新品种选育、精准培育、笋竹加工和竹经营机械设备等方面累计投入经费3000万元,积极搭建竹产业创新载体。企业在竹产业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也日益显现,九川竹木高值化利用企业研究院、浙江包联植物纤维研究院等企业研究机构纷纷设立。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梳理竹产业全链条关键技术需求,组织省内优势力量,重点围绕竹林机械化经营、高值化利用、竹基新材料开发等方向开展协同攻关;加强竹产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扎实推进竹产业领域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支持安吉建立国家竹产业研究院;进一步发挥科技特派员的帮扶作用,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带着技术、项目和资金服务竹产业发展,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重点竹产业县、龙头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提升竹产业经营主体的科技创新能力,助推竹产业智能化、数字化和高效益发展。

二、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建议

省税务局聚焦农林产业发展,出台了一批税收优惠专项政策,涉及企业的所得税、增值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和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等。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做好竹产业发展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小微企业园的产业类型和特点,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灵活确定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支持竹产业初级加工企业入园,助推竹产业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协助竹产业相关企业加强与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机构、行业协会、科技中介的交流合作,实施好人才特支计划、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项目,支持联合办学,加大竹产业相关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省林业局在全省大力推进“竹材分解点、初级加工小微园区、成品精深加工”的三级加工体系建设,目前,安吉、庆元、龙泉等竹产业重点县均已规划布局竹材分解点,对竹产业延链补链、强基提效,将会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关于改善生产条件助力竹农增收的建议

按照“提升一产、做优二产、壮大三产”的发展思路,以工业带动为主引擎,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优化布局、创新机制,完善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竹产业降本增效。省级财政不断健全竹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体系,重点强化竹林道、竹产业综合体、作业机械、公共品牌培育、配套灌溉设施、专业合作社等的扶持。结合林区道路、“四好农村路”、护林防火通道建设,推进重点竹林道建设,加快完善基地生产功能。同时,积极鼓励加快竹林流转,大力培育现代职业农民、竹业乡土专家、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和合作经济组织等现代竹林经营主体。积极引导竹农以承包经营竹林资产或货币出资入股的方式,组建按股份分红的股份制合作组织,加快推进竹林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大力推进竹业生产的“机器换人”,将符合条件的竹林作业机械和笋竹初加工机械设备列入农机购置贴补范围。

感谢您对我省竹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林业局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  李长涛

联系电话:0571-87399599

浙江省林业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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