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17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全面实施我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以下简称综合体),综合体建设期限为3年。绿色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20年10月底列入第四批创建名单(前三批计138家,第四批40家,累计178家),建设期2021-2023。预计将获得省专项激励资金2000万元,首批资金1000万元2020年12月底已下达(浙财科教〔2020〕41号)。
二、遵循原则
(一)体现贯彻精神确保考核的原则
落实《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的通知》(浙科改办〔2017〕2号)、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领办〔2020〕3号)精神,全面推进安吉绿色竹产业省级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确保完成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省科技厅考核验收,全面加快竹产业科技创新。
(二)体现突出综合体“四张清单”的原则
对照省科技厅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着重解决“产学研合作项目、大院名校引进、共性技术研发、服务机构引进”“四张清单”目标,重点对创新服务平台、重点研发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等支撑竹产业创新发展的短板,加强政策引导,加速赶超发展。
(三)遵行资金跟跑量力而行的原则
按照总量跟跑、调优结构、保证重点、补齐短板的要求,经测算,三年绿色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资金预算为2500万元。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资金来源、支持范围和分配方式、附则三部分。
(一)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补助给我县的综合体建设资金。
(二)支持范围和分配方式。主要用于支持竹产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服务建设、创新服务引导、科技企业培育、研发投入引导、研发机构提升、科技成果发明和其他共10个方面。分配方式根据支持内容给予不同比例的补助和不同额度的奖励。
(三)附则。对资金兑现时的亩均税收、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环保、人才等附加条件进行说明。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黄科长,电话:522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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